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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河北要有大动作

    信息发布者:刘俊生老师
    2018-04-16 16:31:45   转载

    为迅速遏制当前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工商局等四部门研究制定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这些治理措施一定要知道↓↓↓

    分类施策、区别治理

     

    鼓励以培养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类培训,


    约束规范以“应试”为目标的知识学科类培训,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相关培训。

    内外结合、同步治理

     

    统筹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既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行为,又同步规范学校教学行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课后服务能力,同时,更新家庭教育观念,共同减轻学生课外负担。

    坚决查处培训结果与招生入学挂钩

     

    培训机构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挂钩行为,近年愈演愈烈,社会反响强烈。对此,方案提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坚决纠正“超纲教学”

     

    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

    坚决查处教师参与

     

    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自行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辅导、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等违规行为。

    立即停办整改

     

    对办学场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立即停办整改。

    责令停止办学

     

    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


    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


    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情况

     

    中小学校负责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情况,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参考。

    6月至8月底集中整治

     

    2018年6月至8月底是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阶段。对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落实。

    建立黑白名单

     

    2018年9月底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对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建立信息库,并根据治理成效实行黑白名单管理制度。对无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建立《白名单》,对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建立《黑名单》,两个名单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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